2022年安徽合肥庐江县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47人公告
经县委编委会议研究同意,庐江县部分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现就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共47名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具体招聘岗位及相关要求详见《庐江县2022年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毕业生,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本人或配偶户口在我县的;
2.本人或配偶现在我县工作的;
3.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开到我县的。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
2.具有良好的品行,无不良行为记录;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年龄条件;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年龄条件中“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6年9月5日(含)以后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现役军人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学生;
3.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4.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解聘)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免予刑事处罚的,或者曾因违法受过治安处罚的,或者曾因违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人员;
7.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8.我县现在聘在岗的政府购买服务人员(时间计算到报名截止之日);
9.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及报批、自主择岗及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1.报名时间:2022年9月5日至8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予报名。
2.报名地点:庐江县人社局一楼就业大厅(庐城镇文昌路66号)。
3.报名材料:
(1)填写好的《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1份;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3)户口簿(或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6)近期1寸免冠同底版照片3张。
以配偶户口在我县身份报名的,还需提供配偶方的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以本人或配偶现在我县工作报名的,还需提供工作单位(或配偶工作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证明材料、配偶方的有效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县人社局复核。
5.笔试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现场缴纳笔试报名费45元/科。
各岗位实际报名并成功缴费人数须达到“N+1”的比例方可开考(N为岗位招聘计划数),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在岗位调整信息发布后2日内改报其它符合条件的岗位,或办理退费手续。
(二)笔试
2.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注意关注庐江县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栏公告。完成报名并成功缴费的考生,按照网站公告要求时间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未领取的,视为主动放弃笔试,所缴笔试报名费不予退还。
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考生健康承诺书(附件3)参加笔试。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庐江县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栏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50分,考生须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三)面试
经查分环节后,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依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面试入围人选。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面试入围人选(须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面试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考生健康承诺书参加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详见庐江县人民政府网人事招考栏公告,考生应按照网站公告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前往指定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现场缴纳面试费80元/人。逾期不领取的,视为主动放弃面试资格,并按相应程序规定在同岗位人员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有效递补一次。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岗位适配能力、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心理素质与应变能力等。满分100分,当场评分、当场亮分。面试成绩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面试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考生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考试总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6:4的比例合成(合成成绩保留2位小数,小数点后第3位四舍五入)。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的、全日制学历高的顺序确定(面试成绩须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下同)。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按《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执行。考生须按要求在指定的体检机构由县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各招聘单位予以配合。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复检(当日当场复检项目的不予受理),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2.考察。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应聘者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供相关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资格。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查询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查询专栏(http://zxgk.court.gov.cn)。
(五)公示及报批
1.公示。考察合格人员即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按规定程序在庐江县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示,时间为3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如发现有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经查实后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考生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取消资格或主动放弃导致岗位缺额的,从该岗位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等额递补,后期缺额不再递补。若因考生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而无法递补的,则取消或相应减少该岗位招聘计划数。
2.报批。公示结束后,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拟聘用人员有关材料报县人社局审核,县人社局对审核合格人员办理聘用备案手续。
(六)自主择岗及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考自主择岗的岗位人员实行自主择岗,报考其它岗位人员办理拟聘用确认手续。
参加自主择岗人选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主选择岗位(若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的、全日制学历高的顺序依次排序)。自主择岗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集中进行,本人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场的,经批准后要书面委托他人代为择岗。对不按时参加择岗和拟聘用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关权利和责任。首聘期限为1年,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
聘用人员与原单位仍存在劳动关系的,必须解除与原单位的劳动关系,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自负。
聘用人员薪资待遇按庐政办〔2021〕43号文件规定执行,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四、工作监督
资格审查贯穿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考生提供虚假材料或故意隐瞒事实的;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等任一过程中作弊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处理。
公开招聘工作由县人社局会同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五、其他事项
(一)咨询电话
0551-87316408(县委办)
0551-87311292(老年大学)
0551-87322191(县发改委)
0551-87322982(县司法局)
0551-87388009(县财政局)
0551-87322116(县农业农村局)
0551-82552005(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0551-82568319(县应急管理局)
0551-82566678(县市监局)
0551-87388362(县公管中心)
0551-87335836(县残联)
0551-82560239(郭河镇)
(二)政策及考务咨询电话
0551-87332015、87312016(县人社局)
(三)监督举报电话
0551-87332211(驻县人社局纪检监察组)
(四)防疫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我县当时疫情防控相关要求执行,考生需自觉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和属地人员管控政策。
(五)其他
在体检环节因孕待检人员,应在产后国家规定的产假结束之日内向县人社局提出补检书面申请,逾期未申请视为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本公告由县人社局及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依各自职责负责解释。
附件2:报名资格审查表.doc
附件3:考生健康承诺书.docx
2022安徽事业单位备考群:261706301
(责任编辑:liuting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