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徽马鞍山市面向应届毕业生招募学校安保人员54人公告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学校安保人员招募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马鞍山市学校安保人员招募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募计划
2022年马鞍山市学校安保人员招募计划54名(见附件1),主要安排在中小学、幼儿园等教育部门,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时间为1年。
三、招募对象
(一)招募对象为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符合岗位要求,同时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基层工作,有服务群众意愿;
4.服从招募单位安排,履行聘用合同;
5.身体健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不符合岗位招募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公开执教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名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募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2日17时止,符合条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并将登记表、身份证及毕业证扫描件发往各县区指定邮箱。所有材料均需提供清晰彩色扫描件(原件扫描),按照顺序一项一项生成一个PDF文件,邮件以“岗位代码+考生姓名”命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对照招募条件逐人进行资格审查,于2022年12月5日17时前完成。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认资格。
(三)招募方式。招募一般采用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招募方式由县区教育部门会同人社等部门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共同组织实施。
(四)确定人选。设岗县区按照从高分到低分原则等额确定拟招募人员,并进行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县区教育部门统一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无递补的岗位自动取消。
(五)签订合同。拟招募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应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终止合同的条件。安保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资格。
五、相关事项
(一)招募为学校安保人员的高校毕业生,聘用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视同1年基层工作经历;由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其聘用期间按政策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时间计算为工龄。
(二)学校安保人员在聘用期间,每人每月给予工作生活补助(含社会保障个人缴纳和单位应缴纳部分)共4000元。学校安保人员生活补助,由设岗学校的同级财政部门纳入年度预算。
(三)学校安保人员在聘用期间,其户口根据本人自愿,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也可按照当地户籍政策迁至服务所在县。党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人事档案由设岗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统一办理档案托管。
(四)做好考核评价工作。各县区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人员要给予表扬,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对工作不扎实、不按合同要求履行义务的,要及时批评教育、督促改正;对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工作的,应解除合同。各设岗中小学、幼儿园要对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和工作情况进行综合考核,评定考核等次,并报县区教育局审核后存入其人事档案。
(五)加强激励保障。学校安保人员在聘期间,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同类人员同等对待。聘用期满考核合格(含合格)等次以上,视同基层工作经历;中小学、幼儿园空缺需补充人员时,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用;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其聘用期间安排好政策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时间计算为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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