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中国文联所属单位招聘11人公告
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简称中国文联)成立于新中国诞生前夕的1949年7月,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由全国性的文艺家协会,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和全国性的产(行)业文学艺术联合会组成的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文艺界的桥梁和纽带,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事业、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的重要力量。中国文联对各团体会员、文艺工作者和新的文艺组织、新的文艺群体履行团结引导、联络协调、服务管理、自律维权基本职能,通过组织学习培训、人才培养、深入生活、创作实践、评奖表彰、职称评审、成果展示、志愿服务、理论评论、学术讨论、调查研究、对外交流和权益保护等工作,充分发挥对文艺工作者的组织、管理、服务、维权作用,切实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中国文联所属单位2023年度面向高校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名。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资格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诚实守信,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 事业心责任感强,能吃苦肯奉献顾大局,具有良好的工作态度、协作精神和服务意识。
4. 本科毕业生不超过24周岁(199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毕业生不超过27周岁(199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毕业生和社会人员不超过35周岁(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
6.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 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依法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二、招聘范围
1. 面向高校毕业生的岗位:招聘对象为2023年全国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应聘人员毕业时须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并符合高校毕业生就业派遣条件和资格,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均为报名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京内生源指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报名应聘人员,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口。
2. 面向社会人员的岗位:招聘对象为待业或者已参加工作的人员(不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档案、组织、社保关系在京,国家承认的教育形式(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符合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学位要求。
三、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此次招聘涉及11个岗位、计划招聘11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中国文联所属单位2023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其中,有关岗位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列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名单(2021年)》和《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对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的,可以拨打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进行了解,联系方式如下:
中国文联戏剧艺术中心,010-59759525;
中国文联电影艺术中心,010-64296037;
中国文联音乐艺术中心,010-59759660;
中国文联舞蹈艺术中心,010-59759679;
中国文联杂技艺术中心,010-59759509;
中国文联电视艺术中心,010-59759735;
中国文联出版社有限公司,010-85923082。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应聘方式和时间
报名应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须登陆“中国文联所属单位招聘云平台”(网址:http://zp.cflac.org.cn,以下简称文联招聘云平台)注册账号并择岗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请按照文联招聘云平台报名要求,如实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扫描件。报名应聘人员提交报名申请的时间为2023年1月9日至2023年2月1日17:00,逾期不予接受报名。报名应聘须上传的材料如下:
1. 2023年全国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各项信息填写完整并经学校主管部门盖章的本人《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尚未取得《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须提供学校主管部门开具的证明,包括本人基本情况、所学专业、毕业时将获学历学位、生源地、培养方式等信息),学校主管部门盖章的本人《成绩单》和招聘单位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京内生源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2. 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校主管部门盖章的本人《成绩单》和招聘单位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京内生源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3. 社会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居民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和招聘单位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已参加工作或者有过工作经历的人员,还须提供与本人所述工作经历及时间相对应的《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单》。
在规定报名期内,因未按照文联招聘云平台报名要求填报个人信息,未按照本公告报名材料要求上传有关附件,未按照招聘单位反馈意见及时完善个人信息和补充附件材料,而导致的资格审查不通过,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坚持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报名应聘人员一视同仁。资格审查结果通过登陆文联招聘云平台本人账号查询,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暂缓反馈资格审查结果。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的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至少要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的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报名资格条件,可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改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将于笔试前在文联招聘云平台公布。
(三)笔试
笔试主要测查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通识性、理论性、专业性等知识,成绩按百分制计算。通过资格审查并在文联招聘云平台进行确认参加笔试操作后,方可获得笔试资格,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该操作的视为自愿放弃笔试。笔试时间、形式和须知等将以公告形式在文联招聘云平台发布。笔试结束30个工作日内,可登陆文联招聘云平台本人账号查询成绩。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面试
根据实际参加笔试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不足5:1的,按实际人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招聘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对面试人员进行专业测试,组织专业测试的岗位,按照8: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招聘单位将通过电话形式通知面试人选。
面试前,如有面试人选自愿放弃面试资格,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面试当天,对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其报名申请信息,核对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面试当天,因面试人员自愿放弃或者被取消面试资格而导致的面试人选空缺,不再递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此次招聘所有岗位面试结束15个工作日内,可登陆文联招聘云平台本人账号查询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的计算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组织专业测试的岗位,按照笔试占50%、面试占40%、专业测试占10%的比例合成。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其中,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低于3:1的,考试人员面试成绩应达到75分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考察人选在中国文联及其所属单位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需主动向招聘单位报告。
1. 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由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在指定体检机构进行。
2. 考察。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及相关政策规定,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聘用前考察工作。考察组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学校或者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审核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进行,根据工作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
因自愿放弃体检和考察资格、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而导致的人选空缺,经招聘单位研究,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也可不递补。
(六)公示
根据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文联招聘云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证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1. 本次公开招聘的资格审查结果、考试成绩等相关信息,报名应聘人员可登陆文联招聘云平台本人账号进行查询,请及时关注,招聘单位不再通过其他形式单独进行通知。
2. 招聘期间,招聘单位可能通过电话向报名应聘人员了解核实信息或者通知相关事项,请提供常用手机号码并确保畅通,因电话通讯不畅造成无法联系到本人的,责任自负。
3. 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得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4. 报名应聘人员应按照招聘单位规定的时限及要求,配合完成各项工作。未能按照规定时限及要求完成的,取消应聘资格。
5. 参加招聘过程中如选择自愿放弃,要及时与招聘单位沟通说明,涉及自愿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须书面签署《自愿放弃声明》。已决定放弃或者选择其他单位,但又不主动、及时向招聘单位说明,严重影响招聘工作正常进行的,招聘单位有权向其所在学校(单位)、拟聘用其的其他单位通报情况,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10-59759850
文联招聘云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10-64812337
本招聘公告由中国文联人事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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