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舒城县下岗(失业)和自谋职业退役士兵
专项岗位计划一览表
乡镇 |
岗位计划 |
|
人数 |
乡镇专项岗位人员 |
|
县法院 |
8 |
|
县司法局 |
20 |
|
县开发区 |
6 |
|
城关镇 |
6 |
6 |
万佛湖镇 |
5 |
5 |
杭埠镇 |
5 |
5 |
千人桥镇 |
5 |
5 |
干汊河镇 |
4 |
4 |
桃溪镇 |
4 |
4 |
舒茶镇 |
1 |
1 |
南港镇 |
2 |
2 |
张母桥镇 |
1 |
1 |
百神庙镇 |
1 |
1 |
汤池镇 |
1 |
1 |
河棚镇 |
1 |
1 |
五显镇 |
1 |
1 |
山七镇 |
1 |
1 |
晓天镇 |
1 |
1 |
柏林乡 |
2 |
2 |
高峰乡 |
1 |
1 |
棠树乡 |
1 |
1 |
春秋乡 |
1 |
1 |
阙店乡 |
1 |
1 |
庐镇乡 |
1 |
1 |
合计 |
80 |
46 |
附件.2
舒城县下岗(失业)、自谋职业退役士兵申请
扶持就业专项岗位报名资格审查表
乡镇(开发区)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贴照片处) |
|||
身份证号码 |
文化程度 |
|||||
现户籍地 |
政治面貌 |
|||||
家庭住址 |
||||||
入伍年月 |
退役年月 |
|||||
下岗(失业)前工作单位 |
下岗、自谋职业时间 |
|||||
联系方式 |
是否解除 劳动关系 |
|||||
申报岗位 |
乡镇专项岗位 □ |
县开发区社区工作岗位 □ |
||||
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岗位 □ |
县法院执行110工作岗位 □ |
|||||
本人工作简历(从入伍年月填起) |
||||||
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情况(父母、配偶、子女) |
||||||
申请人承诺 |
以上信息由本人填写,提供相关材料真实,自愿申请到专项岗位就业,并自觉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和选聘工作纪律,如有违反责任自负。 本人签名: 年月日 |
|||||
乡镇、开发区服务站意见 |
负责人签名: (盖章) 年月日 |
|||||
公安部门 审查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审查单位(盖章) 年月日 |
|||||
退役军人 事务部门 审查意见 |
负责人签名: 审查单位(盖章) 年月日 |
|||||
公示情况 |
县退役军人局负责人签名: 审查单位(盖章) 年月日 |
|||||
备注 |
注:1.本表“申请人承诺”栏,必须由退役士兵本人签名;
2.“申报岗位”栏,申报人在岗位下面的“□”里打“√”,每人只能选择一种岗位,涂改无效。
3.本表请用A4纸双面打印
附件.3
舒城县人民法院招聘简章
根据法院执行工作性质与实际需要,舒城县法院2023年公开在符合政府扶持就业专项岗位退役军人中招聘8名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2.年龄40-45周岁(1978年3月1日-1983年3月1日之间出生);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愿意从事人民法院辅警工作;能够适应外勤、三班制倒班(夜班)工作,能按工作要求适应节假日加班;
4.要求男性,身高1.70米以上,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及心理素质;无残疾、无口吃、无传染病,无“三高症”;本人及近亲属无精神病史;体型、五官端正;双眼矫正视力0.8(标准对数视力4.9)以上。
5.高中及其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本人、配偶或父母因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
4.其他规定的不适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考试
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考试方法,由县法院主持,县退役军人事务局、邮政公司组成面试考核小组。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满分为100分。若同一岗位面试分数相同的,则以主考官评分排序。参加考试人员考试时间、地点由县法院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三、体能测评
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进入体能测评人员。若入围最后一名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体能测评。体能测评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规定实施。其中,1000米跑测评次数为1次。体能测评实行淘汰制。
四、体检
1.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名单。
2.体检参照修订后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
3.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自动放弃、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缺额的,按照考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两次。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统一进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五、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政审,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政审工作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因自动放弃、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最多可递补两次。
六、公示
体检和政审合格人员,在舒城县人民法院官网等相关网上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者被确定为本次公开招聘的录用人员。
七、聘后管理及待遇
本次招聘采取劳务外包方式,被聘用人员与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外包至用工单位(舒城县人民法院),日常管理由法院负责,对违反纪律、不服从管理者,按相关规定辞退至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
1.聘用人员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按月发给工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每月实发工资总额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
2.岗位补贴:由舒城县人民法院会商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决定。
舒城县人民法院
2023年3月1日
附件.4
舒城县司法局招聘简章
根据司法局工作性质与实际需要,舒城县司法局2023年公开在符合政府扶持就业专项岗位退役军人中招聘20名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2岗位人员年龄为40-50周岁(1973年3月1至1983年3月1日之间出生);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吃苦耐劳,服从组织分配,愿意从事司法局辅警工作;能够适应工作,能按工作要求适应节假日加班。
4.身高男性1.70米以上,女性1.60米以上,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心理素质;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本人无精神病史;体型、五官端正;双眼矫正视力0.8(标准对数视力4.9)以上。
5.高中以上学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本人因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尚未撤销的;
4.其他规定的不适宜从事招聘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考试(笔试和面试)
考试形式:先进行笔试,再进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内容:时事政治知识和计算机基本知识。笔试总分100分,其中时事政治知识20分,计算机基本知识80分(打字60分,制表20分)
2.笔试成绩
报名人数超过20人以上的,按笔试成绩1:1.5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报名人数少于20人的,按实际参加考试人数进入面试。另计算机基本知识达不到40分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主要考察应试人员的逻辑思维与综合分析能力、计划与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成绩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
(三)时间和地点
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三、体检
(一)面试成绩合格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20人参加下一轮体检;达不到20人的,按实际面试、笔试成绩通过人员参加下一轮体检。
(二)体检工作按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四、政审
对体检合格人选进行政审,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政审工作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因自动放弃、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照考试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在舒城县司法局官网等相关网上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者被确定为本次公开招聘的录用人员。
六、聘后管理及待遇
本次招聘采取劳务外包方式,被聘用人员与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外包至用工单位(舒城县司法局),日常管理由司法局负责,对违反纪律、不服从管理者,按相关规定辞退至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
1、聘用人员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按月发给工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每月实发工资总额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并随安徽省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和我县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
2、岗位补贴:县司法局会商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决定聘用人员绩效工资。
2023安徽事业单位备考群:261706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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