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霍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2023年第1次会议纪要》(邱编〔2023〕3号)精神,县一院、县二院、县中医院等3家公立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计划
招聘数197名,其中县一院116名、县二院61名、县中医院20名。具体详见《2023年度霍邱县一院、县二院、县中医院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岗位)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招聘计划(岗位)及本次招聘过程的相关信息将在“霍邱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其招聘岗位条件和要求详见《一览表》,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报考年龄条件按岗位要求确定,具体见《一览表》。年龄推算举例说明如:“年龄30周岁以下”为“1992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方式
(一)管理岗位招聘采取笔试加专业测试(面试)方式进行,专业技术岗位招聘采取笔试方式进行。报考管理岗位人员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报考专业技术岗位人员笔试科目为《医学基础知识》,每科满分均为120分。面试满分为100分。
(二)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不低于60分,否则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报考管理岗位人员应进行专业测试(面试),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招聘岗位面试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行面试)。管理岗位成绩为笔试成绩(占60%)加面试成绩(占40%)合成后的总分数。
(三)面试考评工作委托县人社局组织实施。
五、组织实施
(一)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报名地点在霍邱县卫健委一楼(新蓼大道北段),报名时间为2023年5月8日至5月14日的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补报。
(二)报名所需证件、材料
1. 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及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2. 报考人员需填写《2023年度霍邱县县级公立医院招聘工作人员报考资格审查表》和《诚信承诺书》。同时,提供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5张。
3. 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本人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
4. 应聘管理岗位和护理岗位的,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应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取消或核减该招聘岗位计划数。应聘其他专业技术岗位的,不设开考比例。被取消招聘岗位的考生,于5月17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到原报名处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县卫健委负责组织实施。县一院、县二院、县中医院具体操作,按照《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和招聘岗位《一览表》要求的具体条件,对考生报名资格进行审查、提供咨询服务等工作。资格审查合格后由县卫健委负责发放准考证。
报考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报考信息,凡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或不能按时、按规定提供证明材料的或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四)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
领取时间:2023年5月25日至5月26日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领取地点:到原报名处领取(县卫健委一楼)。
(五)笔试时间、地点
笔试时间:2023年5月27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设在霍邱县第三中学(县体育中心南面)
(六)确定入围人员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生填报单位报考同一专业类别人员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入围人员名单在“霍邱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
若出现同分情况的,按笔试科目考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笔试科目成绩高优先);若笔试科目仍同分,以学历高低取舍(高学历优先);对学历相同的考生出现同分情况的,则以笔试科目考试中的客观题总分得分高者优先;若客观题总分出现同分情况的,则以多选题得分高者优先;若多选题得分出现同分情况的,则以单选题得分高者优先;若单选题得分出现同分情况的,则以判断题得分高者优先;若判断题得分出现同分情况,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七)体检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所在体检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体检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八)考察
考察工作由县卫健委组织实施,县一院、县二院、县中医院具体操作。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照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一次。
(九)录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录用人员,由县卫健委撰写拟录用人员报告,连同考察材料、审批表和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复印件提交县公立医院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确定。
(十)公示
经县公立医院招聘工作领导组研究同意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霍邱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对公示结束后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十一)签约聘用
根据《中共霍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2023年第1次会议纪要》(邱编〔2023〕3号)精神,此次县一院、县二院、县中医院所招聘新进人员一律纳入编外聘用管理。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023年8月15日前,若被招聘人员未取得毕业证书,其中护理专业人员未取得护士资格证书(护士资格考试成绩合格通知单),则签订的聘用合同自动解除。
六、其他事宜
(一)本次招聘有关规定和考试等相关信息,请考生登录“霍邱县人民政府网”查询、查阅。
(二)本次招聘考试严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试行)》及保密、回避等相关规定,坚持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严肃考风考纪,严格实行考试责任追究制,确保招聘考试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进行。
(三)根据县委编委会邱编〔2023〕3号文件要求,县一院、县二院、县中医院录用人员花名册报送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备案。
(四)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五)咨询电话:0564-6033053(县卫健委)、0564-6032991(县一院)、0564-6018015(县二院)、0564-6032059(县中医院),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附件1:霍邱县2023年度人员招聘计划(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报名表和承诺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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