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徽合肥庐江县人民政府选聘政府法律顾问20人公告
为建立一支政治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县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发挥法律顾问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专业作用,更好地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庐江县人民政府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一批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
选聘县政府法律顾问20名(包括法学专家、执业律师)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3.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4.报名人员是法学专家的,应当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经验,且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纪律处分;
5.报名人员是执业律师的,应当具有6年以上执业经历,且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6.在国土规划、征地拆迁、环境资源保护、公共资源交易、招投标、招商引资、国有资产处置、建设工程、房地产管理等专业领域具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
7.熟悉社情、民情,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
8.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
三、选聘程序
1.公告。6月21日,在“庐江县政府门户网站”、庐江司法微信公众号等发布选聘公告,公布县政府法律顾问的选聘条件、报名时间和方式等。
2.报名及材料提交。6月22日—7月3日,凡符合条件的法学专家、执业律师可以自愿填写《庐江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材料递送或邮寄至庐江县人民政府632办公室尹龙收。
3.审核。7月4日—7月6日,对报名的人员是否符合选聘条件进行审查。
4.选聘。7月11日前,组织考核评审委员会对报名人员综合考虑其学历、履历、专业特长、业务水平以及个人的职业操守,选聘确定县政府法律顾问候选人名单。
5.公示。对县政府法律顾问人选审核后,在“庐江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公示期5日。
6.批准。公示期满后,将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县政府法律顾问人选,报县政府批准。
7.聘任。向聘任的县政府法律顾问颁发聘书,聘期三年。
四、其他事项
1.报名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职称)、任命(聘任)职务文件、律师执业证书、获得的各类荣誉称号等复印件(扫描件)各1份;
2.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权利、义务、服务津贴等按照《庐江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执行;
3.报名人员须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本公告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联系人:尹龙; 联系电话:0551-87322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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