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徽滁州凤阳县城区学校选调教师67人公告
为优化我县城乡教师资源配置,充实城区学校师资力量,规范教师合理流动,经县委编委研究同意,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城区学校中小学教师67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范围、对象及岗位
全县范围内二、三类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岗且符合选调资格条件的教师。
本次计划选调小学教师33名、初中教师34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2023年度凤阳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岗位计划表》。
三、选调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3.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7年7月5日以后出生)。
4.在我县有连续三年及以上教学经历(不含试用期),报考人员属交流到其他学校的,还需由流入学校另附从教说明并由校长签字盖章。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6.具备不低于选调学段、学科所需的教师资格证(学科以教师资格证注明的学科为准,未注明学科的以教师资格注册系统中注明的学科为准;教师资格证与报考学科不一致的,需提供转岗培训证书或现任教学校出具的近三年以来与报考学段学科一致的连续任教证明,并由校长签字盖章)。
7.2020-2022年度考核和师德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病假(因公负伤除外)、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累计超过半年,或出勤不正常的人员;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因师德师风问题受到过处理的人员;
(5)“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6)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现场报名、资格审查、专业测试、考察、公示、择校、调动聘用的程序依次进行。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7月5日—2023年7月6日(其中:小学语文、数学、英语岗位报名时间为7月5日,其他岗位报名时间为7月6日)
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地点:凤阳县教育体育局北一楼人师股。
3.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报考比例须达到1:1.5(计算时四舍五入),不足的,相应减少或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
现场报名时须本人携带以下材料:
(1)报名者自行下载填写并由编制所在学校审核、同意并签章的《2023年度凤阳县城区学校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见附件2,需A4纸正反面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荣誉证书、获奖证书、课题结题鉴定书及结题证书(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荣誉证书或获奖证书还需提供评比结果文件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及证明均需编制学校盖章)。
(3)2张同底版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两寸照片(背面注明报考岗位及姓名)。
4.资格审查
报名人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选调及聘后管理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报名时提供虚假、伪造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选调或聘用资格,3年内不得参加选调考试。情节严重的,报有关部门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准考证领取时间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于专业测试前到凤阳县教育体育局北一楼人师股领取专业测试准考证,领取时需缴纳专业测试费用,根据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专业测试费用每人80元。
专业测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
2.专业测试的形式
专业测试采取无生上课的方式进行。备课时间30分钟,按指定内容进行准备,上课时间10分钟。专业测试采取百分制(教案设计25分,无生上课75分),当场评分、当场亮分(成绩保留2位小数,第3位小数四舍五入)。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测试准考证。
加试情况:
若同一岗位确认报名人数超过一定数量,不易组织专业测试的,经研究后,将增加笔试环节,按先笔试后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并按照笔试成绩取前30名进入专业测试,笔试成绩最后一名相同的一并进入专业测试(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仅用于确定专业测试人选)。笔试相关组织情况另发补充公告。请报考人员持续关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相关通知。
3.加分:
以报考人员的专业荣誉、教学水平科研成果和支教经历作为加分条件,加分项目和加分标准如下:
(1)综合专业荣誉:获得教育主管部门认定、直接反映教育教学能力的教学能手、教坛新星(新秀)、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教师、名班主任、名课堂、名课件称号:省级4分,市级3分,县级1分(奖项不累计记分,只记取最高分)。
(2)近六年以来取得的教学水平科研成果:
获得县级以上教育部门组织的优质课、教学基本功大赛(与报考学段学科一致):国家级4分,省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一等奖(含特等奖)为最高分,同级别每降一等少0.5分。
承担国家、省、市、县级课题已结题(与报考学段学科一致):国家级4分,省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主持人为最高分,成员分值减半。
教学水平科研成果奖项不累计记分,只记取最高分。
(3)支教经历:参加工作以来,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赴外省参加援疆、援藏、援川等支教的3分,赴外市参加支教的2分,赴外县参加“三区人才支持计划”等支教的1分。
综合专业荣誉、教学水平科研成果和支教工作经历加分项各以分值最高项记分,累计满分不超过11分。符合加分项的材料于报名当日带证书原件、复印件及获奖文件(结题鉴定书)复印件(首页和姓名页盖章)现场确认。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为专业测试成绩+加分分值。报考人员总成绩在专业测试结束后公布。
(五)考察
考试总成绩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后,按选调学科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总成绩相同者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如若再相同,依次以学历高者、职称高者、教龄长者优先(递补、择校均参照此办法)。
考察工作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和工作表现,进一步进行资格审核,重点考察报考人员有无违纪违法行为。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考察不合格的,取消选调资格。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学科报考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共递补1次。
(六)公示和择校
考察合格人员名单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选调的,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自主选择学校。不按时参加择校者,视作自动放弃。择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调动
择校后,由凤阳县教育体育局按照相关程序办理调动、编制调整报批等相关手续。所有被选调人员需在新任教学校空缺岗位内重新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手续,若没有相应空缺岗位,则低聘至相应专业技术空缺岗位,不得超岗位聘用。工资待遇按照实际聘任岗位确定。进入调动程序后每位入围教师不得放弃选调资格。选调人员择校后必须进入所选学校任教,否则取消选调及聘用资格。通过本次公开选调方式调入城区学校的教师三年内不得参加任何地市的公开遴选及教师招聘考试。
五、组织领导和监督
(一)本次教师选调工作由县委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选调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县教体局具体负责此次选调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公开选调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如发现违法违纪和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报考人选调资格,以后3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凤阳县教师选调考试,并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三)本公告由凤阳县教育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0-6730886、6730877(凤阳县教育体育局人事与师资股)
监督电话: 0550-6721261(凤阳县纪委监委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2023安徽事业单位备考群:261706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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