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宣州区老年学校(大学)工作人员特设岗位招聘公告
根据安徽省委、省政府“暖民心行动方案”和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安徽省老年学校(大学)工作人员特设岗位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秘职成〔2023〕24)及《宣城市老年学校(大学)工作人员特设岗位计划招聘公告》精神,现就宣州区老年学校(大学)工作人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设岗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我区实际,2023年,我区老年学校(大学)工作人员特设岗位计划招聘5名。
二、聘用期限及工作内容
聘用期为一年。主要面向乡镇(街道)老年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管理服务。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普通高校应、历届毕业生(重点面向2023届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岗位要求。同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 热爱基层工作,有服务群众意愿;
4. 服从招聘单位安排,履行聘用合同;
5. 身体健康;
6. 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 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 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 现役军人;
4. 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名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
我区老年学校工作人员特设岗位人员招录工作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公示、聘用上岗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8月5日至8月11日,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填写《宣州区老年学校(大学)工作人员特设岗位招聘计划报名登记表》,到报名点宣州区社区学院进行现场报名(宣城市区盛世华庭小区22栋楼下)。联系人:阮荣鑫,联系电话:13305633619
(二)报名资格审核
报名点负责审核报考者的资格条件,报考者所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因弄虚作假等原因致使报考资格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相应环节资格等处理。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面试。
(三)面试
由报名点组织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和公示
8月28日前,报名点根据考生的面试成绩,确定拟招聘人选,并完成资格复审、考察、体检、公示。因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缺额,再择优递补,无递补的岗位自动取消。
(五)岗前培训
经公示无异议的招聘人员,由区教体局统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老年教育法律法规、教学与管理方法、履行职责的基本要求等。
(六)签订合同
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为期1年的聘用合同,合同中应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应聘人员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终止合同的条件。
(七)报到上岗
拟聘用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生活补助
聘用人员在聘期间工作生活补助(含个人和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以及统一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标准,按年3万元标准确定。
五、工作管理
(一)日常管理
区教体局负责招聘人员日常管理与考核、生活补助发放、户口、组织关系、档案关系等相关工作。老年学校工作人员聘用期间,其户口根据本人自愿,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也可迁至服务所在地;党(团)组织关系转至工作单位;人事档案由老年学校所在地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统一办理档案托管。聘用期满后,聘用期间的工作档案和党(团)关系等按规定转到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相关单位或人才服务代理机构管理。
(二)资金统筹
聘用人员工作生活补助所需经费在宣州区老年学校(大学)人均保障经费中统筹解决。
(三)激励保障
聘用人员在聘期间,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同类人员同等对待。聘用期满考核合格(含合格)等次以上,视同1年基层工作经历;被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其聘用期间按政策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时间计算为工龄。
原标题:宣州区老年学校(大学)工作人员特设岗位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xuanzhou.gov.cn/OpennessContent/show/27923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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