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蚌埠市教育局选聘蚌埠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教研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教育科学研究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员结构,提升专业能力,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公开选聘蚌埠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教研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公开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原则。
二、选聘范围、岗位及人数
面向全国中小学学校、公办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及教研部门在职在编教研员,公开选聘中学数学、中学化学、中学物理、中学生物、中学思想政治、中学美术、学前教育教研员各1名,共7名。
三、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素质过硬,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教育方针;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和身体条件;
4.事业心责任感强,有教育理想和教育情怀,有团队奉献精神,自觉为提高教育科研工作质量贡献智慧;
5.教研能力较强,具有扎实的教育理论功底,教学经验丰富,在教育教学上取得优异成绩;
6.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办公,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文字写作和口头表达能力。
(二)资格条件
1.中学数学、中学化学、中学物理、中学生物、中学思想政治、中学美术教研员: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科专业方向相同或相近专业,具有岗位要求的相应学科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有6年以上相应学科教学、教研工作经历,至少完成两个完整的初中或高中学段教学环节;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4)获得省特级教师、教坛新星等荣誉称号或省优质课个人赛一等奖及其以上奖项(具备上述条件之一即可);
(5)教科研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省基础教育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成果持有人;
②主持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并已经结题1项;
③获得教研部门组织的论文、教学设计或学科特色类项目等评选市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2.学前教育教研员: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7年9月1日以后出生);
(2)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科专业方向为学前教育或相近专业,具有幼儿园教师资格,有6年以上相应教学、教研工作经历,至少完成两个完整的幼儿园教学环节;
(3)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4)获得省特级教师、教坛新星等荣誉称号或省优质课个人赛一等奖及其以上奖项(具备上述条件之一即可);
(5)教科研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获省基础教育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成果持有人;
②主持市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并已经结题1项;
③获得教研部门组织的论文、教学设计或学科特色类项目等评选市级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3.其他事项:
(1)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2)下列人员不得参加此次公开选聘:
未征得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人事管理部门同意的;
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并受过处分的;
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处理或处分期未满的;
干部人事档案重要材料不全或弄虚作假的;
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等次的;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属于国家和我省另有规定不能流动的其它情形。
四、选聘程序
按照个人报名、资格初审、现场资格确认、专业测试、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入职手续等程序进行。
(一)个人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6日至9月12日。
2.报名材料:
(1)个人《蚌埠市教育科学研究所公开选聘教研员报名表》(盖章)(见附件1,以下简称“报名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证书或省优质课一等奖及其以上奖项证书、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现任职称聘任证书;
(3)相应学科教科研、教学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4)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
(5)同意报考意见书(盖章)(见附件2);
(6)反映个人综合素质的相关材料,包括各类获奖(荣誉)证书、公开发表的论文以及反映自己教学、教研成绩的实证材料,同类荣誉只提供最高层次获奖材料。
以上材料需以PDF格式报送,按序列出材料清单。凡不按要求提交的材料,或者提供的材料不完整、不能清晰辨认的视为无效材料。
3.报名方式:请将个人报名表连同其他所需材料发到邮箱:bbjyrsk@126.com。每人限报1个岗位。
(二)资格初审
网上资格初审结束后,初审合格人员为确认报考人员,网上资格初审结果及现场资格确认的有关事项,将在蚌埠市教育局官网公布,请报考人员主动关注查询。
(三)现场资格确认
网上资格初审通过的人员,须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并提交报名材料复印件一份(不予退还),须提供本单位、主管部门和人事管理部门的同意报考意见书。现场资格确认须本人参加,不得委托他人办理。不按时参加现场资格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经现场资格确认符合选聘条件的报考人员入围专业测试。入围专业测试人员名单、测试时间、地点等有关事项将在蚌埠市教育局官网公布,请报考人员主动关注查询。
(四)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分笔试、面试两个环节,各环节满分均为100分。
1.笔试。采用闭卷考试的方式。考查报考人员学科基本素质和能力要素,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解题、命题能力等。
2.面试。采用说课、评课和答辩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素质、实践能力、研究能力和岗位适配程度。
专业测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成绩合成
专业测试总成绩=笔试得分×40%+面试得分×60%。
根据总成绩分数从高到低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如总成绩并列,以面试、笔试、说课、评课得分排序确定体检人员。
(六)体检
根据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进行体检。
(七)考察
按《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皖人社发〔2010〕78号)的规定执行。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1次(如总成绩并列,以面试、笔试、说课、评课得分排序确定递补人员)。
(八)公示
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聘人员。拟选聘人员名单在蚌埠市教育局官网和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再递补。
(九)办理入职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人员须在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2个月内解除与原单位聘用关系,或经原用人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主管部门及同级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盖章同意调动,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监督
选聘工作由市纪委监委驻市教育局纪检组全程监督,市人社局指导。报考人员应对自己所填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对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报考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将取消选聘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552-2044954
监督电话:0552-3716687
0552-3125632
原标题:2023年蚌埠市教育局公开选聘蚌埠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教研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jyj.bengbu.gov.cn/xwdt/kszp/1407085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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