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安徽农商行考试法律知识练习题(3)
张某死亡时,遗产由其母甲、其妻乙和两个孩子丙、丁继承,当时乙已经怀孕,为胎儿保留份额5000元,胎儿出生2小时后死亡,这5000元应( )。
A. 由甲继承
B. 由乙继承
C. 由丙、丁继承
D. 由甲、乙、丙、丁继承
【答案】B。
解析:《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那么5000元应由胎儿的继承人继承,即母亲乙。故本题正确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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