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安徽农商行校园招聘法律知识考点练习(38)
宪法解释是保障宪法实施的一种手段和措施。关于宪法解释,下列选项正确的是:(不定项)
A、由司法机关解释宪法的做法源于美国,也以美国为典型代表
B、德国的宪法解释机关必须结合具体案件对宪法含义进行说明
C、我国的宪法解释机关对宪法的解释具有最高的、普遍的约束力
D、我国国务院在制定行政法规时,必然涉及对宪法含义的理解,但无权解释宪法
答案:ACD
解析:宪法解释是法律解释的一部分,它是指对宪法内容、含义及其界限所做的一种说明,是宪法制定者或者是依照宪法的规定享有宪法解释权的国家机关或其他特定的主体对已经存在并且正在生效的宪法规范的含义所作出的说明。根据中国宪法的规定,宪法解释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故国务院无权解释宪法,D项说法正确。对于宪法解释的效力,我国宪法学上目前主要有三种观点:(1)认为宪法解释与宪法具有同等的效力;(2)认为宪法解释与普通法律的效力相同;(3)认为宪法解释具有特殊的效力,即宪法解释机关对于宪法规范所做出的解释,既不具有与宪法同等的法律效力,也不具有等同于普通法律的效力,其效力应处于低于宪法而高于普通法律的层次。目前,通说认为,宪法解释和宪法具有相同效力,即具有最高效力。故C正确。宪法解释有三大模式。(1)立法机关解释体制为立法机关监督宪法实施的国家采用。主要是英国和我国。采用的手段主要是事先审查和事后审查。(2)司法机关解释体制为实行由法院监督宪法实施的国家采用。最初由美国的马伯里诉麦迪逊案采用。故A项说法正确。(3)由特别设立的主体解释为宪法法院和宪法委员会。这个以德国和法国为典型。宪法法院解释宪法采用的是主动审查和宪法控诉相结合的方式。所以,宪法法院不需要进行附带性审查,也可以直接主动审查,故B项说法错误。本题答案为A、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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