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榆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精神病防治院是赣榆县卫生局直属的财政差额拨款事业单 位。主要职能是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医疗技术服务保障。根据工作需要,2012年需招聘工作人员20名。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 [2011]46号)文件精神,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招聘岗位、人数及条件 (一)招聘条件: 1、基本素质好,勤奋敬业,遵纪守法。 2、具备招录职位所要求的专业、学历。 3、具备招录职位表中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的全日制统招毕业生,具备中级职称资格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详见附件1:《赣榆县卫生局2012年公开招聘岗位表》 二、报名 1、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应届毕业生)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和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 3张,并填写《报名表》(附件2)。凡是有工作单位者,需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报名人员应对提供的材料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取消报名资格。 2、报名时间及地点:时间2012年5月10日-5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周六、周日不休息;地点:赣榆县卫生局人事科(赣榆县新城区) 。 3、联系电话:0518-86263658。 4、报名费:收取笔试费100元/人。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免收报名费用。报名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 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 区扶贫工作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5、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核减招聘岗位数,直至不予开考。同时将 县人民医院核减的职位数并入临床医学本科、将县中医院核减的职位数并入中医学本科、将县精神病防治院相应核减的职位数并入临床医学本科。高层次人才岗位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及麻醉学、妇产科、精神医学、口腔医学等紧缺人才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3的,经上级部门同意可以开考。 6、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初审,经审查合格的参加笔试。 三、考试 招聘采用面试与笔试两种方式进行。 高层次人才岗位如报名人数不足1:3的,经上级招考综合管理部门同意,原则上只参加面试和考察。 (一)笔试 1、县卫生局电话通知报考者携带身份证到县卫生局领取笔试准考证(报考者关机、拒接电话等导致未及时领取笔试准考证的,视为考生主动放弃参加笔试)。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统一试卷。试卷实行百分制,笔试内容为相应专业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复习用书。 1、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招聘指标按照相同岗位1:3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考生,达不到1:3比例的,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以上。面试人员名单及时间、地点看通知,并将在赣榆县卫生局网站(www.gyws.gov.cn)及时公布。
2、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前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等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均为原件)。 对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的岗位条件、未如实填写报名表、不能提供有效证件、弄虚作假的,均取消面试资格,并在报考同岗位的笔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4、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总成绩计算方法: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60 %、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均采取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 6、面试成绩及总成绩将在赣榆县人社局网站(www.gyjob.gov.cn)及赣榆县卫生局网站(www.gyws.gov.cn)予以公布,请考生及时上网查询。 四、体检 1、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按报考同岗位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对拟聘用人员的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考察采取查阅档案、听取工作(学习)单位意见等方式进 行,主要考察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水平、管理能力、工作实绩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赣榆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www.gyjob.gov.cn)及赣榆县卫生局网站(www.gyw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因考察不合格或拟聘用人员主动放弃而出现缺额的,按报考同岗位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 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纪律 卫生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如下: 县监察局监督举报电话:0518-86223020;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举报电话:0518-86229831。 赣榆县卫生局 二○一二年五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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