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我市医疗卫生单位护理人员队伍建设,部分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职位及人数 兴化市妇幼保健所(院)等26家单位共招聘护理人员112名。具体招聘单位、人数和相关要求详见《2012年兴化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护理人员计划表》。用人形式实行劳务派遣。 二、招聘条件 (一)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 (二) 1977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三) 具备招聘职位所要求的学历、护理类专业; (四) 除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外,其他人员应具备护士执业资格; (五) 本市卫生系统在编(含人事代理)人员不得报考; (六) 身体条件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统一组织实施本次招聘工作。招聘按照公布招聘事项、报名、考试、资格复核与体检、考核公示、聘用等六个步骤进行。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事项 按照“事先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市人社局网站、市卫生局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布招聘事项。(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6月4日—5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30。 报名地点:兴化市人力资源市场。 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考生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但须同时提供代报名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按下列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1、往届生:提供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书、资格证书或护士执业证书等。 2、应届生:提供考生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生证等。 毕业于外省护理专业的人员还须提供招生计划和招生名册。上述报名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所有报名人员需缴纳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彩色照片2张、报名费100元。 报名时,每人只能选择报考一个职位,填写《兴化市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护理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不得兼报职位,多报者一律取消笔试资格。 报考人员应对《报名登记表》中所填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选报职位不当而影响考生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考试 1、开考要求 报名结束后,在兴化市人社局网站公布报名情况。报名形成竞争的职位开考。未形成竞争的职位,原则上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数,其已报名人员,可改报其他单位的职位,改报时间为6月6日下午5时前。改报名地点:兴化市卫生局人事科。2、考试内容 考试采用笔试的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内科护理、外科护理、护理学基础。考试不指定复习资料。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复核与体检 根据考生成绩(考试成绩相同的,加试专业知识。仍相同的,另行加试),从高分到 低分,按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资格复核人员。届时,考生须提供报 名时的相关材料原件参加复核。其中,在职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还需主管部门同意)或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的依据。对不能按规定 提供复核材料的人员取消体检资格。 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五)考核、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由市卫生局参照录用公务员考核标准组织考核。考核合格人员,在兴化市人社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六)聘用 公示无异议人员由市人社局与市卫生局发放通知书,考生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学历证件领取通知书,按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 考生报考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各个步骤,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参考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生进入下一轮的资格。在资格复核、体检、考核、公示、聘用步骤出现缺额的职位,不再递补。 四、组织领导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公开招聘工作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或工作失职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简章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3235294(卫生局) 83228870(人社局) 监督电话:0523—83326555(监察局) 网 址:兴化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xhhrss.gov.cn/ 兴化市卫生局网站:http://www.xhws.gov.cn/ 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兴化市卫生局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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