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招聘专职辅导员10人公告
根据学院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择优招聘10名编外聘用专职辅导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
岗位 代码 |
聘用 人数 |
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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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 业 |
学历 |
学位 |
年 龄 |
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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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1 |
4 |
专业不限 |
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中共党员;女性; |
202202 |
4 |
专业不限 |
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中共党员;男性; |
202203 |
1 |
法学(0301)、法律(0351) |
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中共党员,且本科专业是法学或法律。 |
202204 |
1 |
财务管理、应用统计(0252)、税务(0253) |
研究生及以上 |
硕士及以上 |
35周岁以下 |
中共党员。 |
三、招聘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承认学历(学位)的应、历届毕业生以及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及要求:
(一)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身体健康;
(四)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和专业、技能条件;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表中的“35周岁以下”为“1986年3月1日(含)后出生”;工作经历要求,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因工作单位变化而中断时间的,其在不同单位工作的时间可以累计计算。在校学生在读期间参加勤工俭学、实习等不视为工作经历。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初审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3月25日24:00(以邮件发出时间算),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方式:应聘者以发送电子邮件形式报名。报名时须按要求提供以下材料:①《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1)(签名扫描件)《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公开招聘报名情况一览表》(附件2)(电子表);②研究生学历和硕士学位证书(扫描件);③基层党委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④招聘岗位要求的高校(人事部门)出具的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应聘人员将应聘材料压缩后以“报考岗位代码+毕业证书上载明专业+姓名”命名,以邮件附件方式发送至邮箱zp@cua.edu.cn。请勿重复发送邮件。
应聘者报名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对照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审核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初审结果及时反馈至应聘者报名邮箱。
(二)资格复审
初审合格人员按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在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应聘人员须本人现场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下列材料:《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招聘编外人员报名表》、2张二寸证件照片、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基层党委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招聘岗位要求的高校(人事部门)出具的专职辅导员岗位工作经历证明材料。
通过资格复审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三)专业测试
若同一岗位进入专业测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超过3:1,专业测试采用专业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照3:1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若同一岗位进入专业测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不超过3:1,专业测试直接采用面试方式进行。
笔试主要考察考生从事辅导员工作所需具备的基础知识和工作能力,面试主要考查考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仪表举止等。专业测试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在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考生须按规定时间(时间另行通知)持专业测试通知书、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并自觉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
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70分,对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体检、考察、公示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考生专业测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体检安排在三级甲等综合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学院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考察,主要了解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其应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根据招聘要求和应聘人员专业测试、体检、考察结果,由学院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并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五、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由学院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办理相关入职手续。合同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予以解聘。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按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编外人员工资待遇执行,享受五险一金。
拟聘人员与原单位签订聘用(劳动)合同以及其他协议的,由其本人按有关规定负责处理。未解除合同和其他协议的,不予聘用。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段老师、彭老师;
联系电话:0551-62516130;
学院纪检电话:0551-62520300。
2022安徽事业单位备考群:261706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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