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徽芜湖市农业农村局招聘第五批护鱼员7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芜湖市农业农村局现公开招录第五批护鱼员7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岗位
招聘岗位为临时聘用岗位,招聘人数7名,其中渔政执法车辆驾驶员3名,船艇驾驶员4名。
二、报名条件
(一)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芜湖市区户籍(退捕渔民优先),年龄45周岁以下,足龄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者年龄放宽至50周岁以下;
2.对长江渔业保护工作有热情,有奉献精神,敢与非法捕捞等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3.遵守协助巡护的各项规章制度;
4.熟悉、了解协助巡护工作的岗位职责;
5.能适应夜间工作;
6.爱国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规违纪行为和刑事违法犯罪记录;
7.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8.遵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报名前14天无前往疫情流行地区史;
(二)岗位要求
渔政执法车辆驾驶员:具备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识字,持有汽车驾驶证,汽车驾驶证为C照及以上,驾驶技术熟练;可以使用智能手机软件,经过简单的培训以后可以使用协助巡护的记录工具。
船艇驾驶员:具备小学以上文化程度,识字,持有有效的船艇驾驶证,具备能开6.5米、9.8米快艇或50吨级执法船资格,驾驶技术熟练;可以使用智能手机软件,经过简单的培训以后可以使用协助巡护的记录工具。
招聘岗位所说年龄在45周岁以下是指197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50周岁以下是指197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驾驶证必须在有效期内。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 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3.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有不良信用记录的人员;
4.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5.新冠肺炎防控期间,不遵守防控有关规定的人员。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人员有《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八条所列情形(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和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进行。招聘公告、公示在芜湖人才网发布。
(一)报名
采用现场统一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2年5月18日---5月24日,工作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报名地点:镜湖区黄山西路福达大厦4楼芜湖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办公室(黄山西路联通营业厅南侧)。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时须本人到场,并提供户口簿、身份证、汽车驾驶证件、船艇驾驶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全部用A4纸复印)、社保缴费凭证,同时交近期2张1寸免冠彩照,如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者同时提供学历证书复印件。报名时本人携带从市人才网下载的《芜湖市农业农村局招聘护鱼员申请表》和《报考人员报名前14天的个人情况反馈表》,要求《申请表》和《反馈表》由本人填写。
(二)资格审查
对前来报名的应聘人员,由招聘工作小组根据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考试程序。
报名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通过资格审查,其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名、聘用等资格。
(三)考试
考试形式另行通知,开考比例不作限制,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名单,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体检人选。
(四)体检和考察
进入体检名单人员集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文件标准,体检费用自理。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其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诚信等方面的表现。由应聘人员所在村(居)、镇(街)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会议研究确定,通过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在芜湖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或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组反映。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用工性质及待遇
1.招聘人员的性质为临时用工,聘用后与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临时用工合同,并由该公司派遣到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从事渔政执法车辆、船艇驾驶工作。
2.合同期内工资待遇参照芜湖市同类临时用工工资标准执行。渔政执法车辆、船艇驾驶员有自愿参加协助巡护和自愿退出的权利。
四、其他有关规定
1.要求报考人员在报名、体检等各环节之前,不要出省,减少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尽量减少外出活动,勿前往新冠肺炎正在流行的地区,减少走亲访友和聚餐,尽量在家休息。
2.在报名时需如实填写《报考人员报名前14天的个人情况反馈表》,并和报名表一并提交。
3.报考人员在报名、体检环节前进行个人体温(2次/天)监测,如出现发热(≥37.3°C)、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必须及时与市劳务派遣公司联系,取消报名资格或体检时间待定。
4. 报考人员必须如实告知以上个人情况,如有隐瞒,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5.前来报名人员需进行健康码、行程卡查验,并确认健康码为绿色,行程卡不带星,行程卡14天内出市或带有星号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方能参加报名。
6.报考人员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报名地点,体检单位路程中,尽量减少接触公共场所的公共物品和部位;途经公共场所后,尽快用洗手液洗手,或者使用含酒精成分的免洗洗手液;不确定手是否清洁时,避免用手接触口鼻眼。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及时进行手消。
咨询电话: 0553-3900507;监督电话: 0553-3851309
上述咨询服务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本简章由芜湖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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