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徽滁州凤阳县县级公立医院招聘社会化用人87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凤阳县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用人87名(含医共体分院12名),凤阳县中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会化用人37名(含医共体分院8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本次招聘工作由凤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组织指导,凤阳县人民医院、凤阳县中医院具体实施,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三、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022年凤阳县县级公立医院公开招聘社会化用人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四、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国家承认的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条件;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计算:30周岁以下,即1991年6月20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依此类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学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和招聘计划等信息于2022年6月9日公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6月20日-6月24日;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凤阳县人民医院人事科、凤阳县中医院办公室
凤阳县人民医院咨询电话:0550-6711707(人事科)
凤阳县中医院咨询电话:0550-6721851(办公室/人事科)
3、报名要求:
(1) 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和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的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等材料,(暂未领取毕业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生证、就业推荐表、成绩单),近期小二寸半身同底免冠照片3张。
(2)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不足开考比例规定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在岗位调整信息发布后2日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4)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资格审查工作由凤阳县人民医院、凤阳县中医院初审,凤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复审。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规定缴纳笔试考试费用45元(45元/科)。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和农村特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以享受减免笔试考试费用的政策。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城镇家庭人员,应提供低保证;农村特困家庭人员,应提供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上述人员还要同时提供能够证明其与家庭所属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户口簿等)。
报考人员务必于2022年7月1日工作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到原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1)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分别为各报考专业相关知识,卷面分值均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2年7月2日(星期六)(如因疫情等特殊因素影响需调整,另行通知),上午:8∶30~10∶30 。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凤阳县人民医院网站、凤阳县中医院网站公布。
(4)笔试加分项:烈士和因公牺牲公职人员的配偶、子女,见义勇为人员(见义勇为需取得行为发生地平安办认定),均可加5分,累计不超过5分。
(5)考试总成绩计算。笔试成绩+加分,即为考试总成绩。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需达到60分(含加分)。低于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不得聘用。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五)体检和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是否具备相应执业资格证(其中医学规培生优先录用)、专业技术职务高低、取得资格年限、学历高低、专业知识分数高低等方面的情况确定,仍然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
体检和考察工作由凤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统一组织实施。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由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组负责复查核实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凤阳县政府网站、凤阳县人民医院网站、凤阳县中医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等。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对未在招聘单位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须具有相应的执业资格,其中暂未取得执业资格的2022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自聘用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内须取得相应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否则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关系。
六、疫情防控须知
1.请提前申请“安康码”,点击“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并授权核验个人行程。同时每日通过“点击核验”保持绿码状态。做好每日体温测量和健康监测,持续关注“安康码”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状态。非绿码人员需通过健康打卡、个人申诉、核酸检测等方式尽快转为绿码。
2.进入考点时,考生须接受防疫安全核查,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准考证、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考前48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版,接受体温检测。考试当日,建议考生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预留足够时间配合考点工作人员进行入场核验。考生进入考点时应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按现场指引有序排队,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不插队、不聚集、不扎堆。
3.防疫健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无异常、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现场体温测量正常(<37.3℃)、无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考生,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
4.笔试当天“安康码”非绿码、体温异常或有其他异常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立即移交当地疫情防控人员管理。
5.考生请保持良好卫生习惯与作息规律,做好个人防护,减少人员接触,根据气温变化增减衣物以预防感冒。
6.考试期间出现的其他异常健康相关情况,由驻点防控医护人员配合县卫生健康部门及时稳妥处理。
7.考生因受到属地疫情防控措施不能到场参加考试,或因在考点被实施疫情防控隔离管理而不能参加考试的,不再另行组织。
8.请自觉遵守相关防疫要求和属地人员管控政策。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等造成不良后果的,终止其考试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0550-2551705 )。
2、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本公告相关事项由凤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550-25515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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