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徽黄山市黄山区幼教集团总园选调教师6人公告
根据我区创建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区工作要求,城区幼儿园拟扩班6个,为保障城区幼儿园教学工作正常开展,充分考虑教师队伍梯队建设,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在幼教集团编制范围内面向各分园实行公开选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岗位及要求
二、选调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德才兼备、择优选用。
2.所有岗位报名人数超过选调岗位数即可开考。
3.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后不得更改。
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得报考: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影响期限未满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其他不适宜参加选调的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人员请按照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工作方可进行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7月25-26日
3.报名地点:黄山区教育局人事股
4.报名所需资料:报名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及复印件、学校同意报考证明、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考核得分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填写完整的《黄山区幼教集团总园2022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 (A4纸打印)。
5.正副园长报名需经教育局批准。
6.资格审查:由教育局对报考人员资格情况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时间:7月27日上午 地点:区教育局五楼小会议室)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报名人数未超过20人(含20人),直接进入面试;超过20人须组织笔试取前20名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笔试内容:笔试每科满分为100分,分专业知识科目和综合知识科目两部分,其中专业知识占80%,综合知识占20%,同时设定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面试资格。专业知识考试范围为所报考学科《课程标准》规定的知识内容等。综合知识考试范围为《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法》、《义务教育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等相关内容。
⑵笔试时间:7月28日。7月27日下午(2:30-5:30)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要求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2.面试
选调采用面试加考核的形式,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取前20名进入面试。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报名人数未超过20人(含20人),直接进入面试。
①面试时间:7月30日。7月29日下午(2:30-5:30)领取面试准考证,具体要求详见准考证。
②面试方式
采取试讲一节考评课(无生上课),现场备课、上课。上课课题由评委拟定,评委现场评分。面试时间20分钟(试讲时间15分钟,才艺展示5分钟),面试人员提前40分钟备课。
③面试成绩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设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考核
1.近三年来(2019.7.26---2022.7.25,以证书日期为准,下同)获得省特级教师、模范教师、优秀教师分别得4分;获得市、区级模范教师、优秀教师、最美教师分别得2分、1分;获得省、市、区“优秀班主任”“十佳班主任”分别得3分、2分、1分。以上得分因素只取最高得分,不累计得分。
2.近三年来取得省级“教坛新星”及以上称号的得4分,取得市级“名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星”称号的分别得2.5分、2分、1.5分、1分;区级“名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称号的分别得2分、1.5分、1分。以上得分因素只取最高得分,不累计得分。
3.近三年来各类教育教学比赛获国家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得3分、2分、1分,获省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得2分、1分、0.5分;获市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得1分、0.5分、0.25分;获区级一、二等奖分别得0.5分、0.25分,同一节课只取最高得分,不累计得分。(提供获奖证书须与所报选调学科一致)
以上三项得分累计超过8分的,按8分计算。
(四)面试得分与考核得分合成为总分。
(五)公示与聘用
按所选调岗位数1:1的比例按总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总分相同时以面试分数排序,如仍相同,则采取加试方式当天进行。)确定公示对象,在黄山区人民政府网站教育板块(https://www.hsq.gov.cn/dwzw/ztzl/ztzl/mslyfw/jyly/index.html)公示5天无异议的或所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 各选调岗位按选调成绩从高到低进行自行选岗,再由区教育局报送区人社局审核后,办理调动等相关手续。新调入教师在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有空余的条件下,按照竞争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无空余岗位的实施低聘,选调录用人员将于2022年8月底到岗。
四、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本次选调教师工作由区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
政策咨询电话:0559-8530277(区教育局人事股)
监督举报电话:0559-8530361(区委教育纪工委)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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