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徽亳州市大学生科技特派员选认164人公告
根据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共青团安徽省委员会《关于印发安徽省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岗位开发实施方案的通知》(皖科农秘〔2022〕29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2年亳州市大学生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认数量、对象和条件
(一)选认数量
2022年,我市计划选认164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乡镇科技特派员服务站、农业科技园区、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等单位从事科技服务工作,服务期一年。具体计划见岗位表。
(二)选认对象和条件
选认对象为202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符合岗位要求,同时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热爱基层工作,有服务乡村的意愿;
4.服从乡镇等入驻单位安排,履行相关合同;
5.身体健康;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报名条件:
(1)不符合岗位要求条件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报名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选认程序
(一)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8月5日17时止,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在规定时间将规定资料(《亳州市2022年大学生科技特派员选认报名登记表》、承诺书、身份证、毕业证书)发送至报名岗位所在县(市)区邮箱;所有材料均需提供清晰彩色扫描件(原件扫描),按照顺序一项一页生成一个PDF文件,邮件以“职位代码+考生姓名”命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市科技局在门户网站每两天更新一次报名情况。
(二)资格审查。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会同本级教育、财政、人社和共青团,依据选认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即取消选认资格。
(三)选认方式。各县区科技管理部门根据资格审查情况,会同本级教育、财政、人社和共青团等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具体选认方式由各县区根据资格审查通过情况,可采取面谈、考试、考察或相结合的方式等进行。
(四)确定人选。拟选认人员名单确定前,由县区科技管理部门统一组织体检,费用个人自理。对体检合格的拟选认名单于8月15日前报市科技局汇总后统一公示。优先从来自脱贫户家庭、防返贫监测对象家庭、低收入家庭、零就业家庭等高校应届毕业生中选认科技特派员。
(五)培训签约。培训由设岗县统一组织,不少于2天。拟选认人员与入驻单位签订为期1年的合同。选认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科技特派员资格。
三、岗位管理及工资待遇
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在服务期间,每人每月给予工作生活补助(含个人和单位应缴纳的社会保险,以及统一购买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共4000元,并帮助解决食宿(费用个人自理)。
四、相关事项
(一)选认为大学生科技特派员的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企业养老保险,不再保留应届生身份。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的,视同1年基层工作经历;由党政机关或企事业单位正式录用(聘用)的,其服务期计算为工龄,社会保障关系可按有关规定转移、接续。服务期间在职称评聘、评优评先、年度考核等方面与当地同类人员同等对待。
(二)大学生科技特派员服务期间,其户口根据本人自愿,可留在现户籍所在地,也可按照当地户籍政策迁至服务所在县;党(团)组织关系转至入驻单位;人事档案由设岗县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统一办理档案托管。服务期满后,服务期间的工作档案和党(团)关系等按规定转到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相关单位或人才服务代理机构管理。
(三)大学生科技特派员服务期满由市科技局负责组织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原则上不超过当地总人数的20%。考核结果向所在高校通报并记入个人档案,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的大学生科技特派员给予表扬。对工作不扎实、不履行协议要求的,及时批评教育并督促改正;对经教育仍无转变的应解除协议,取消科技特派员资格。
(四)大学生科技特派员,可同时享受岗位所在地大学生就业相关保障政策。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亳州市科技局:李 鹏 0558-5606910;
涡阳县科技局:王明强 0558-7214328;gyxkjj666@163.com
蒙城县科技局:李 琦 0558-7960056;mckjj666@163.com
利辛县科技局:康 瑞 0558-8811189;kjj8811189@163.com
谯城区科技局:张赵玉 0558-8560551;qckj100@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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