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徽宣城市公安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45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宣城市公安机关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5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数量
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共145名。其中市局机关33名(含市局特警支队25名);市局交警支队38名;宣州分局15名;绩溪县公安局42名;旌德县公安局17名。具体岗位及相应条件见《宣城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
二、工资及福利待遇
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按政府财政供给标准全额保障。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社会保障。
三、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工作责任心强,政治可靠;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明显生理缺陷、传染性疾病、残疾、纹身;
(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年龄、学历、专业等条件(详见附件);
(六)宣城市户籍或在招聘单位所在地有固定住所;
(七)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已经在公安机关工作的辅警。
8、2019年以来在公安机关工作不满12个月,从公安机关离职的。
9、其他规定的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九)优先录用条件:
退役军人、见义勇为人员;警察院校类毕业生;烈士、因公牺牲人员、四级(含)以上因公致残公职人员、享受省部级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人员的配偶和子女报考辅警的;以及退役军人曾荣立个人三等功及以上的优先录用。
报考市局交警支队的增加持C1以上驾驶证者优先录用。
报考市局特警支队:为贴近特警岗位需求,拟对专业运动员、退役军人等特殊考生优先录用:专业运动员(取得国家二级运动员证及以上);特殊技能(狙击、排爆、突击、攀登索降、水上救生、无人机操作)且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优秀士兵或近三年内退役的士兵;持有驾驶证A1、A2、B1、B2;在部队获得三等功以上奖项、省级运动会上取得前6名。 (以上均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2年8月4日至2022年8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二)报名地点:
1、报考市局机关:报考市局特警支队岗位的,在特警支队210办公室(宣州区叠嶂西路49号,八佰伴对面 );
报考市局机关其他岗位的,在宣城市公安局人民来访接待室(市局东门卫室,宣州区梅溪路395号)。
2、报考市局交警支队:在宣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704室(宣州区鳌峰东路180号)。
3、报考宣州分局:在宣城市公安局宣州分局10楼1006办公室(宣州区鳌峰东路180号)。
4、报考绩溪县局:在绩溪县公安局三楼政治工作室(锦屏路16号)。
5、报考旌德县局:在旌德县公安局四楼政治工作室(旌阳镇环城北路)。
(三)、报名材料: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报名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证明或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同时提供二寸彩色近期免冠照片2张。现场需填写《报名表》,签署《诚信承诺书》。
(四)、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报考人员涉及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体能测试
测试项目: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 ;(报考市局特警支队增加纵跳摸高)。
测试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体能测试结果达标的,按职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人选。符合优先录用条件的,优先确定;其他按体能测试结果由高至低确定。
体能测试结果不达标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与考察人选按职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先体检后考察。
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由公安机关负责组织实施,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考核和政审工作暂行规定》和《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进行。
体检与考察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报考人员中按体能测试成绩高低依次等额递补。
需要面试的,根据工作实际,另行通知。
七、公示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宣城市公安局网站公示3天。
八、岗前培训
拟聘用人员须参加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一律不予聘用。
九、签约聘用
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予以录用。试用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
十、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的岗位条件由各级公安机关负责解释。
2、报考人员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3、报考人员须持续关注宣城市公安局网站,查看相关公示等内容。凡因不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自负。
4、疫情防控要求
(1)、根据疫情防控工作相关要求,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报考人员“安康码”、“行程码”必须为绿码,;考生应自备口罩,自觉配合体温测量,相互保持1米以上距离,考生必须服从各地工作人员管理,遵守地方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2)、考生应当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和健康监测,建议考试期间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人员接触。凡有虚假或不实承诺、隐瞒病史、旅居史和接触史、瞒报漏报健康情况、逃避防疫措施的,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考试资格,造成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5、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
咨询服务电话:
(1)报考市局机关:0563-3372608 市局特警支队办公室
0563-3372276 市局辅警支队办公室
(2)报考市局交警支队:0563-2715505 市局交警支队政宣科
(3)报考宣州分局:0563-3373067 (宣州分局政工室)
(4)报考绩溪县局:0563-8152860转3811或3813(绩溪县公安局政治工作室)
(5)报考旌德县局:0563-8613753(旌德县公安局政治工作室)
监督举报电话:
0563-3372352宣城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0563-3372353宣城市公安局督察支队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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