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徽滁州定远县部分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7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我县部分事业单位面向全县县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公开选调7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此次公开选调工作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实施监督。
二、选调原则
选调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选调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选调工作人员7名,具体选调岗位、要求详见《2022年定远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四、选调办法
采取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法公开选调。
五、选调对象和条件
(一)选调对象
全县县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教育系统以及编制在乡镇的均不在本次选调范围)。
(二)报名人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具有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资质条件;
3.报考定远县巡察数据信息中心的须具有三年及以上我县县直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经历(2019年8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结果为不定等次除外);
报考其他岗位的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结果为不定等次除外);
4.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具体条件详见《岗位计划表》)。年龄计算: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8月24日及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8月24日及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不符合选调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选调程序
公开选调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发布公告
选调公告于8月15日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24日至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报名地点设在定远县人社局事业股5楼516室,咨询电话:0550-4288041。
2. 报名方式
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名者须填写《2022年定远县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时还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单位以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和年度考核证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提交近期2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3. 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情节严重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报考人员一经确认报考岗位,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报考人数与选调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2:1,达不到2:1开考比例的,按实有报考人数开考。
4.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80元标准收取面试费用。
5. 参加报考的应聘人员务必于2022年9月2日工作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原报名地点领取《面试通知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单》。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6. 选调岗位规定的有关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由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三)面试
1.面试工作的组织
面试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同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委实施监督。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的保密和纪律要求组织实施。
2. 面试的形式和内容
本次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综合素质、组织能力、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等,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为15分钟。
为确保用人质量,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 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四)考察
按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选调岗位计划数等额确定考察人员。如面试成绩相同的,以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者多的优先;年度考核结果相同的,以学历高者优先;若学历仍然相同的,则以工作年限长的优先。递补参照此法。
考察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选调单位共同组织。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复查核实应聘资格条件,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组(两人以上组成)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
(五)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确定为选调人员。因考察、公示不合格,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且只递补一次。选调人员实行六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办理编制调整、工资转移等相关手续,考核不合格者回原单位工作。
七、纪律与监督
1.公开选调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0550-4288041)。
2.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本公告由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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