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安徽宿州砀山县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选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6人公告
根据县委安排,为稳妥有序做好全县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选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工作,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省市县委有关要求,进一步激发广大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热情,拓展优秀村干部的发展空间,完善基层党建工作激励保障机制。在选聘工作中,突出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鲜明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坚持有为才有位,坚持严格规范操作,坚持公开、公认、公平、透明,真正把那些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好书记选出来,做到选好一个、带动一批、影响一片,激励广大基层干部见贤思齐,为加快建设现代化新砀山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二、选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公正。
(二)坚持考核考察、竞争择优。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三、选聘数量
从优秀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选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6名。
四、选聘条件
(一)思想政治素质好,奉献意识强,善于做群众工作,办事公道,守规矩、讲纪律;
(二)截至2022年10月1日连续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3年及以上;
(三)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2年10月1日后出生),经公开选拔列席镇(园区)党(工)委会议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个人受过市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或省级及以上部门表彰的,年龄原则上放宽2岁(1970年10月1日后出生);
(四)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五)工作实绩突出,近3年所在村(社区)在县级评星定级考核中至少1年被评为四星级及以上等次且无二星级等次;
(六)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党纪、政务处分尚在影响期内,违反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受到过处理处分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立案调查处理的人员;
4.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5.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诚信记录期限内的人员;
6.由于身体健康原因不能正常履职的人员;
7.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五、选聘程序和办法
(一)党(工)委推荐。由镇(园区)进行资格初审并择优推荐,不设数量及比例限制,经各镇(园区)党(工)委会议研究后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在镇(园区)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砀山县2022年从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中选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推荐表》(一式三份)。并提供推荐人选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任职文件、学历证书、表彰证书(文件)原件和复印件,3张1寸近期正面免冠蓝底彩色照片等材料。
1.个人简历须完整填写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时间不得间断或空缺,不按照要求填写的,审核不予通过。
学习经历:要填写高中或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的学习起止年月,所读学校、院系、专业。
工作经历:截止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要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或服务单位、所从事的工作(职务)。特别要标注清楚任村(社区)“两委”成员时间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职务时间。
2.填写奖惩情况时,需能提供相关奖励佐证材料。
3.相关材料于2022年11月11日前上报县委组织部711室。
(二)资格审查。征求纪检监察、公安、检察院、法院、信访、卫健、征信、国土、环保等相关单位意见,对推荐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审查。县编办对乡镇(园区)所属事业单位编制空缺情况审核。对审查合格人员,经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原则上复审合格人员都纳入考察对象),本次公开选聘比例为1:3,达不到选聘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聘数量。
(三)笔试。主要测试通过资格审查人员的基本政治素质、理论水平和从事“三农”工作、处理解决基层具体问题的能力和水平。笔试成绩按3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
(四)实绩考核。由县委组织部牵头人社、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民政等部门组织实施。重点考察政治素质、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工作实绩和现实表现等。按照年度考核、星级评定、重点工作、集体经济收入、民主测评、满意度情况、党风廉政建设以及表彰和任职年限加分等进行计分,按4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
(五)面试。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参加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按30%的权重计入总成绩。
(六)体检考察。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范围人选。末位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并列人员一并进入体检考察,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统一组织实施。因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七)确定拟聘人选。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和体检结果研究提出拟聘用人员建议名单,提请县委常委会研究审定。
(八)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砀山先锋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九)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六、日常管理
选聘为乡镇(园区)事业编制人员的,仍兼任村党组织书记,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因乡镇换届进入乡镇领导班子、考录公务员、届满换届等情况除外。工资待遇按照全额事业单位人员相关规定执行,在村(社区)任职年限算作工龄,选聘人员按规定程序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关待遇。
七、纪律监督
严明组织人事纪律,严格选聘工作程序、条件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选聘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如有违反选聘纪律、弄虚作假等情况,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八、组织领导
成立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工作方案、选聘工作统筹、指导和组织实施。
咨询电话:0557-8095506
监督电话:0557-8095298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砀山县选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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