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安徽农商行校园招聘法律知识考点练习题(2)
下列哪一行为成立犯罪未遂?(单选)
A.以贩卖为目的,在网上订购毒品,付款后尚未取得毒品即被查获
B.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现金支票后,未到银行提取现金即被查获
C.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将价值5万元的财物送给国家工作人员,但第二天被退回
D.发送诈骗短信,受骗人上当后汇出5万元,但因误操作汇到无关第三人的账户
【答案】D
【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犯罪未遂的认定
A选项:犯罪未遂存在于犯罪实行阶段而非预备阶段。因此,判断是否为犯罪未遂时应首先判断行为人处于预备阶段还是实行阶段。题目中,在网上订购毒品属于贩卖毒品罪的预备行为,尚未进入实行阶段。因此,行为人在预备阶段即被查获,属于贩卖毒品罪的犯罪预备,A选项不当选。
B选项:受贿罪保护的法益是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的不可收买性和国民对职务行为不可收买的信赖,受贿罪的既遂标准是国家工作人员是否取得财物。题目中,该国家工作人员已接受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可以随时支取和转让,其价值和现金是等同的,因此当其接受现金支票时,受贿罪既遂。其后被查获的事实也不影响受贿罪既遂的成立,B选项不当选。
C选项:行贿罪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就是交付是否完成,交付完成即为犯罪既遂。因此行为人已经构成行贿罪既遂。即使第2天退回也不影响既遂的成立,因为犯罪形态是确定的、唯一的,具有不可逆性,C选项不当选。
D选项:“取得型”财产犯罪的既遂要求行为人实际取得财产。题目中,受骗人因操作失误把5万元汇到无关第三人的账户,行为人没有实际取得财产。因此,只能认定行为人的行为构成诈骗罪未遂,D选项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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