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安徽安庆宿松县部分普通高中新任教师招聘29人公告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21号)和《安徽省教育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皖教〔2019〕29号)等文件规定,经县政府同意,宿松县2022年度公开招聘部分普通高中新任教师2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
2.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3.坚持统一规范,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计划
2022年度宿松县部分普通高中新任教师招聘岗位计划共29名(见附件《宿松县2022年度部分普通高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岗位表》,以下简称《岗位表》)。
本公告在宿松县政府网(http://www.susong.gov.cn/)、宿松县教育信息公开网(https://www.susong.gov.cn/public/column/2000003601?type=4&action=list)、宿松县人社信息公开网(https://www.susong.gov.cn/public/column/2000003661?type=4&action=list)、宿松县人事考试培训网(http://www.ahsspta.com/)上统一发布。后续有关招聘信息将在宿松县教育信息公开网发布。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中安排部分招聘岗位,用于专项招聘“宿松籍”人员。宿松籍的认定标准为:高(中)考录取时为宿松户籍或招聘公告发布前户籍已迁入宿松县内。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品行及职业道德;
(三)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与专业(见《岗位表》);
(四)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含已具备教师资格认定条件且在2022年7月31日前可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五)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六)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6年3月及以后出生);
(七)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报: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招聘工作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方式及时间。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站为宿松县人事考试培训网(以下简称“人事考试网”)”。报名时间为2022年3月11日8:00至3月17日18:00,逾期不再补报。
2.报名需录入的信息。报考人员报名前,应通过“皖事通”APP实名申领“安康码”。报考人员登录“人事考试网”,点击右侧“考试报名”开始报名,再点击“填写报名表”,认真阅读《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和“报名须知”并签署“诚信承诺书”。如实填写《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 jpg格式,尺寸为300×450像素,大小20~100kb),并提供有效通讯方式。
3.有关要求
(1) 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2) 每位报考人员使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二)网上资格审查
网上资格审查于3月18日17:00前完成。报考人员报名后至3月18日17:00期间登录“人事考试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在 3月18日17:00前改报。
(三)报名确认
1.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人事考试网”通过银行支付平台缴纳笔试费用, 进行报名确认。缴费截止日期为3月18日,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行放弃。
2.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物价局财综〔2013〕256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报名审核合格后网上缴纳),专业测试费用按每人80元收取(资格复审合格后现场缴纳)。
3.报考人员须提前办理网上支付笔试统考费用的支付工具(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开通网上银行的贷记卡、借记卡)。
(四)笔试
1.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两科,所有考生均需参加。
笔试范围以省教育厅公布《安徽省2022年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笔试大纲》为准。
2.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22年3月27日上午 9:00—11:30 《学科专业知识》,下午14:00—16:00 《教育综合知识》。如有变化以准考证为准。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成功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可于3月24日至 3月25日登录“人事考试网”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不适宜参加统一笔试的考生,不予参加考试。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每科满分为120分,按《学科专业知识》占60%、《教育综合知识》占40%合成笔试成绩。设定笔试合成成绩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或考生有一科无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10日内在宿松县教育信息公开网公布笔试成绩。
属我省统一组织、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以及中央和外省组织选拔、服务期满、考核称职(合格)的安徽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 3月21日-22日携带相关证书到宿松县教育局人事股(孚玉中路258号教育局二楼)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予受理。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计划”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宿松县教育信息公开网向社会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笔试合成成绩增加2分。
(五)现场资格复审
分学科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确定现场资格复审对象,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及以下的按3:1比例确定;岗位招聘计划数5人以上的按2:1确定;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则一并进入;不足规定的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公布后3日内在宿松县教育信息公开网公布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和相关事项。
资格复审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复审,不得委托他人代办,同时提供招聘公告中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等材料进行审验。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审查。凡是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的、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不按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的,都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将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位报考人员成绩相同,一并进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表》、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属下列情况的报考者还另须提供其他相关材料:
(1)属全日制2022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本人学生证原件、所在学校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且于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2)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2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须提供学校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22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本人关于毕业证书专业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且于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书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3)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本人关于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书面承诺等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缴纳面试费用并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六)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采取无生上课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水平和综合素质能力、仪表举止等。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七)成绩合成
专业测试工作结束后,根据报考人员的总成绩(总成绩=笔试合成成绩÷1.2×60%+专业测试成绩×40%,在统计过程中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按照与公布的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拟参加体检、考察人员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依次以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中“学科专业知识”成绩为依据,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八)体检与考察
体检、考察工作由宿松县教育局组织实施。
体检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教秘人〔2004〕5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执行。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进一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准确、真实,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结果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环节的递补各不超过两次。
(九)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均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宿松县教育信息公开网和宿松县人社信息公开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将有关材料报宿松县人社局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聘用审批结束后不再递补。宿松县教育局将按照考试总成绩高分优先择岗的原则,明确聘用人员的具体任教学校。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人员或未能在2022年7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教师资格等证书原件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等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约定最低服务期限为3年。聘用人员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人员,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招聘纪律
此次招聘工作由宿松县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宿松县人社局指导、监督。
对在报名或考试中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对在招聘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相关人员,将依据人社部《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人社部发〔2013〕36号)和省人社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63号)规定,将给予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开招聘按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六、有关事宜
本《公告》由宿松县教育局、宿松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咨询电话:
0556-7813476、7813475(宿松县教育局)
0556-7849317(宿松县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
0556-7813433(宿松县教育局)
0556-7849317 (宿松县人社局)
考试大纲相关问题咨询电话:
0551-62614230(安徽省省教科院)
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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