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我校计划面向社会引进博士。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规定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岗位
岗位类别 |
拟聘人数 |
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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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类别 |
学历 |
学位 |
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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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 |
3 |
机械工程、电气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研究生 |
博士 |
45周岁以下 |
三、相关待遇
安家费(万元) |
科研启动费(万元) |
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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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 |
理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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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10 |
15 |
配偶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学校按照编外聘用形式给予安排工作岗位。 |
引进人才具有副教授职称的,安家费另增加5万元;未取得副教授职称的,五年内按副教授(七级)标准发放绩效工资。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的“45周岁以下”是指“1976年6月1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8.有学术不端行为和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五、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初审
1.应聘者将应聘材料电子版于2022年8月31日前,发至学校组织人事处招聘邮箱rsc@acdt.edu.cn,邮件标题命名为“应聘博士+姓名+专业+博士毕业学校”。
2.应聘材料主要包括:《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博士引进报名表》(见附件)、学历学位证书(从本科起)、主要业绩成果(论文、专利、科研项目、奖励等)。
3.资格初审
根据公布的应聘资格条件,学校组织人事处对应聘人员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初审通过人员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至学校进行资格复审:
(1)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博士引进报名表;
(2)居民有效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生成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须符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关于留学归国人员就业报到相关政策要求);
(4)报名时所提供的主要业绩成果中的有关材料;
(5)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要求提供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或予以解聘。
通过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2:1的,按规定经主管部门报省委组织部同意后可降低比例开考。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当场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三)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用试讲和结构化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测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专业测试设立考官组,考官组由7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不少于4人。专业测试顺序根据当天抽签顺序确定。
(1)试讲(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包括实现教学目的能力、掌握课程教材内容能力、教学组织能力和教学基本素养等。要求内容充实,教学设计合理,条理清楚,重点突出,无知识性错误。应聘人员在封闭教室备课60分钟后试讲,试讲时间为30分钟。
(2)结构化面试(满分为100分)。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能力、协调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基础理论以及仪表举止、综合素质等。面试时间为15 分钟。
专业测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其中试讲成绩占60%,结构化面试成绩占40%。成绩计算时均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专业测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公布。
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设定专业测试最低分数线为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在面试结束后5天内在中共安徽省委军民融合办和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专业测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成绩相同,依试讲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学校党委研究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中共安徽省委军民融合办和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网站公示7天。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五)公示及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照规定将有关材料报送上级有关部门办理聘用报批手续,与应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博士引进工作在省委组织部、省委军民融合办等监督指导下进行,严格遵守安徽省人事考试工作规则和保密、回避与责任追究等规定,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的监督。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中共安徽省委军民融合办、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官网予以公布。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监督电话:
省纪委监委驻省发改委纪检监察组 0551-62601478
省委军民融合办机关纪委 0551-64697632
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纪委办公室 0564-3383017
七、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安徽省六安市梅山中路56号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秉心楼11楼1111室)
联系人:杨老师、孙老师
联系电话:0564-3384499
邮箱:rsc@acdt.edu.cn
八、其他有关事宜
(一)应聘人员须提供真实、准确、有效的应聘信息。因弄虚作假、违纪违规、材料不齐等被取消应聘资格或解聘,后果均由应聘者本人负责。未能在2022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等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被引进人才与原单位之间产生的合同、经济纠纷等,均由应聘者本人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上班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本方案由安徽国防科技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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