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总工会关于做好省总直补和市县自行负担社会化工会工作者招聘工作的通知》《“县级工会加强年”专项工作提示函》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将我市选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本次招聘社会化工会工作者15名。具体岗位详见附件1《岗位计划表》。
二、资格条件
符合《岗位计划表》(详见附件1)规定的岗位学历、专业、基层2年以上工作经历等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应同时具有下列条件:
(1)身体健康,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熟悉《劳动法》《工会法》等法律法规;
(3)具有较强的文字处理、语言表达、社会活动、组织协调能力。
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选聘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选聘程序及办法
选聘工作按照发布选聘公告、报名、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8月25日—2023年8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周六周日、法定节假日不接受报名,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马鞍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217办公室(湖南东路2855号,国际华城南门对面)。
报名所需材料:
①本人签名确认的《考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请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临时居民身份证》或标准格式并贴有本人照片且盖有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印章的户籍证明)、户口簿、学历证书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③近期免冠1寸证件照2张,2年以上纸质版社保缴纳证明。
④本人签名确认的《报考诚信承诺书》(附件3,请自行下载填写并打印)。
⑤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携带智能手机,供加入“人力资源招聘QQ群”用(按“职位代码+姓名”格式实名进群)。
3.报名者须提供本人真实材料和真实信息,否则将取消其应聘资格。
4.报考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原则上比例应不小于3:1,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
5.每人限报1个岗位(所有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资格复审
1.资格审查
审查考生报名时所提交的相关资料及证书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资格审查结果将在报名结束三个工作日内在报名“人力资源招聘QQ群”公布。
2.资格复审
对拟进入面试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笔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三)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笔试
报考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为3:1,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3:1的,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报考人数确定。
(1)笔试科目:综合知识满分100分。
包括:《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工会法》《工会章程》和申论。
(2)笔试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在“人力资源招聘QQ群”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看。
2.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按照考试人数和招聘岗位数5:1的比例,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人选。面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结果公告》。
(2)因自动放弃等原因造成面试人选空缺的,按同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面试当天放弃的,不再递补)。面试成绩设定合格线,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否则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面试成绩当场宣布。
3.成绩合成
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5:5的比例合成为考试最终成绩。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折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第三位四舍五入)。最后一名如合成成绩相同者,以面试成绩高者录用。
(四)体检与考察
1.体检:
体检人选按选聘计划数,依笔试、面试合成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合格人选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原人事部、卫生部印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操作规程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行解决。
2.考察: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
3.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应聘者不参加体检、考察,出现报考岗位缺额的,在同职位面试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4.考察工作由市总工会负责组织实施。
(五)公示与聘用
对考试、面试、复核、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市总工会进行公示,公示期无异议,经培训合格后,履行聘用手续,安排上岗。
四、相关政策和待遇
根据省总工会文件规定,选聘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由市总工会和用人单位双重管理,具体管理工作由市总工会委托用人单位进行管理。用人单位与选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市总工会会同用人单位对选聘人员进行年度考核,考核采取个人述职、民主测评、考试等方式进行;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等次。对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可适当给予奖励,并在评先评优中优先考虑。对确定为称职及以上等次的,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续聘;对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解聘。发生劳动争议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及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用工协议相关条款执行。
一经聘用,工资3000元/月(含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并由所在单位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五、监督检查
为增强选聘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落实报考者和社会各界对选聘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有关纪检监察部门对选聘工作全过程实行监督检查。
本《公告》由马鞍山市总工会负责解释。选聘过程中,将及时在马鞍山人才网公布各个环节相关信息,报考人员可及时查询。
报名咨询:0555-2486411、2366889、2366345(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政策咨询:0555-2787719,2787720(市总工会组织部)
监督举报:0555-2787735(市总工会机关纪委)
(电话自公告发布后启用,在工作日办公时间使用)
特此公告。
附件
3.《马鞍山市总工会报考诚信承诺书》
文章来源:http://www.masrc.com.cn/info/showNewsDetail.aspnewsid=7328
(责任编辑:liuf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