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安徽六安市叶集区部分区直单位选调事业工作人员8人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关于印发〈六安市叶集区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叶编办〔2021〕30号)文件精神,经区委编委同意,由区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开展叶集区部分区直单位公开选调事业工作人员工作。为做好此次公开选调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的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坚持单位用人自主权与组织调控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本人自愿和组织决定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规范、稳妥、有序的原则,确保区直单位干部队伍稳定、思想稳定、工作稳定。
二、选调数量及范围
(一)选调数量:参加选调的区直单位共4家,计划选调工作人员8名,分别为区纪委监委机关所属事业单位1名、区委巡察办所属事业单位1名、区文旅体局所属事业单位4名、区医保局所属事业单位2名。选调要求详见《六安市叶集区部分区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
1.各乡镇(街道)在编在岗的事业干部;
2.区医保局所属事业单位选调范围可扩大到区人民医院(市第六人民医院)、乡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事业身份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工作勤奋,作风务实,群众公认度较高;
2.选调对象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般为副科级职务以下;
3.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6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服从组织安排。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选调: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②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③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④试用期内的工作人员;⑤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其他有关要求:
选调人员还要符合选调单位岗位所要求的政治面貌、专业、学历、工作经历等要求;
选调人员不得报名构成原人事部6号令规定的回避关系的选调岗位。
四、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2年1月6日-7日(上午8:00-下午5:30)
(二)报名地点:区人社局508室
(三)报名者需携带的材料: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时,报考人员须提交《六安市叶集区部分区直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报名诚信承诺书》(附件3),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及相关证书(证件)、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并提供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
考生报名时所提供的证件资料,以及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选调条件和所选调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并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选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随即取消选调资格。
五、考试
考试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组织,考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报名人员数与选调名额数的比例原则上应达到3:1方可开考,不足3:1时,经研究后可放宽到2:1开考。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者,于2022年1月14日下午2:30-5:30,到考点办公室(区人社局508室)领取准考证,并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持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考试。
考试时间:2022年1月15日
六、考察
考察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牵头,选调单位参加,共同进行考察,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的原则,全面了解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并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相关信息。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支持和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地反映考察对象的实际情况。考察出现放弃人选时,按分数高低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七、公示
考察后,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和选调岗位要求,形成综合评价报告,按照1:1的比例报六安市叶集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拟录用人选,并将拟录用人选名单在区政府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
八、试用和正式调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选调单位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试用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实影响录用的,取消选调资格。选调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选调人员在原单位的一切关系、待遇不变。试用期满,由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统一组织,选调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考核合格的,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本次选调有关事项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六安市叶集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六安市叶集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6488305。
附件3:报名诚信承诺书.docx
2021安徽事业单位备考群:261706301
(责任编辑:www.ahnxs.com)